关于坚决抵制非法社会组织的倡议书

4月2日,为贯彻落实民政部等22部门联合印发《关于铲除非法社会组织滋生土壤净化社会组织生态空间的通知》(民发〔2021〕25号,以下简称《通知》)精神,落实《广东省民政厅关于抵制非法社会组织的通知》工作要求,梅州市食品行业协会发出倡议,坚决抵制非法社会组织,共创风清气正良好环境。


倡议全文如下:

关于坚决抵制非法社会组织活动的倡议


各会员单位:

为积极学习贯彻民政部等22部门联合印发《关于铲除非法社会组织滋生土壤净化社会组织生态空间的通知》(民发〔2021〕25号,以下简称《通知》)精神,落实《广东省民政厅关于抵制非法社会组织的通知》工作要求,切实防范化解社会组织领域重大风险,净化社会组织发展环境,现向各会员单位发出倡议如下:


一、不与非法社会组织有关联。各会员单位要充分认识《通知》的重要性,深刻认识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和紧迫性,与非法社会组织划清界限,自觉抵制非法社会组织,不与非法社会组织勾连开展活动;不参与成立或加入非法社会组织;不接收非法社会组织作为分支或下属机构;不为非法社会组织提供账户使用等便利。


二、不参与非法社会组织活动。各会员单位要依法依规参加各类社会组织活动,增强甄别意识和警惕性,不参加非法社会组织开展的一切活动,不为非法社会组织“站台”或“代言”。


三、不宣传报道非法社会组织活动。各会员单位在宣传平台上组织报道社会组织活动前,应依据民政部门信息对其身份真实性、合法性予以核实,不宣传报道非法社会组织活动,不为其刊登广告。


四、不为非法社会组织活动提供场所或组织支持。各会员单位要严格落实“六不得一提高”工作要求,进一步建立健全内部制度规范,强化员工培训,提升鉴别能力,提高对非法社会组织的警惕性,在为社会组织提供服务前开展身份合法性核实,不为非法社会组织提供展销、会议、推广等活动场所,不为非法社会组织线上活动提供服务。

    


梅州市食品行业协会     

2021年4月6日     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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